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澄迈调研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时指出农村污水处理须“接地气”

2021-04-20  来自: 海南泓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08

“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是否花的资金越多越好,采用的设备是否越‘高大上’越好?”8月3日,参加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专题调研暨2020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到澄迈县调研,在现场检查部分村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时提出了这个问题。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2018年,澄迈县投资近300万元建设了金江镇海仔村、白芒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这些项目充分采用人工湿地、一体化设备等治理技术,有效治理了农村生活污水。在调研中,调研组发现,海仔村、白芒村处理后的尾水排放去向都为农田,因此并不需要过高的排放标准,但设施建设存在排放标准过高、建设投入资金大的问题。

    “尾水排放的去向决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工艺、排放标准,因此,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调研组成员、海南省生态研究院院长张庆良说,许多农村污水处理后可以直接用作灌溉农田,如果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标准过高,会导致处理后的水源在灌溉农田时缺乏农作物生长的必要元素,还会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建造、运营时的成本偏高。比如,尾水排放去向是水源地,在处理时***严格执行相关排放标准;当排放地为农田时,建议污水处理采用农灌标准执行,无需去除水中的氮磷元素。

    张庆良告诉海南日报记者,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不仅要达到处理标准,也要让污水处理设施“接地气”。在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建议省政府指导各市县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科学优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工艺和治理模式,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哲能告诉海南日报记者,澄迈县今年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涉及18个村委会84个自然村,预计到今年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将达到30%以上。在下一步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澄迈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并聘请好的团队来进行运行和维护,使农村污水处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